审计处是学院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院的内部审计工作。部门共有三名工作人员,其中处长一人,财务审计员一人,工程造价审计员一人。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审计法规和政策,起草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对学校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各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进行过程监督和预算、结算、财务决算审计。
四、对学校校办企业经济指标的核定和完成、各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利润分配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对各级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进行审计监督。
八、参与大件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议标)工作,对法定审签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审签。
九、开展内部审计宣传,参加后续教育,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十、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保密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或调查。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admin 12-03-02 00:00编发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审计法规和政策,起草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对学校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各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进行过程监督和预算、结算、财务决算审计。
四、对学校校办企业经济指标的核定和完成、各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利润分配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对各级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进行审计监督。
八、参与大件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议标)工作,对法定审签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审签。
九、开展内部审计宣传,参加后续教育,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十、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保密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或调查。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