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岗位职责表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2-05-26浏览次数:352

序号

部门职责

具体化的工作

工作标准

1

负责编制并实施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组织起草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1.依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制定部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1.在部门网站上及时发布国家最新审计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及时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最新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规范

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审计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制度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

负责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决算及项目经费等审计监督

根据学校委托或审计工作安排,做到审计前准备工作。

1.根据学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组建审计小组,明确小组职责分工。

2. 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估计重点、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安排);

3.召开审计进点会,在实施具体审计程序3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

实施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对被审计单位提交的资料(如部门预算方案、会计报表及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进行梳理和汇总,评价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

2.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询问、检查、观察等具体的审计程序,并将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3.做好对审计底稿的复核,保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4.审计组成员根据收集的审计证据和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研讨,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审计报告

1.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2.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意见,审计组进一步核实情况,根据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必要修改。

3. 审计组将交换意见后的审计报告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学校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负责审计整改、审计督查工作的跟踪管理

1.向被审计单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出审计整改通知、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2个月内提供审计整改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含整改支撑材料)。

3.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及时跟踪了解审计整改情况。

3

负责学校基建及维修工程项目审计监督

组织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招投标事宜

1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确定受托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2.及时与选定的受托审计中介结构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委托审计质量管理并对委托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进行复核

1.指派专人配合并督促审计中介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解决社会审计中介结构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2.做好对社会审计机构考核评价,对考核不满意审计中介机构将取消三年参加招标资格。

3.审计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认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1.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成立跟踪审计项目组,对审计项目组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审核,经审计处确认的审计意见由审计项目组发给建设工程相关单位。

3.指派跟踪审计项目组参加相关的投标预备会、招标会、工程例会、隐蔽工程及工程项目验收、相关考察等活动,以获取有关信息,提出审计建议。

4.对受托跟踪审计机构管理监督,定期对中介机构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必要时提出纠正意见。

5.受托跟踪审计任务结束后,将跟踪审计日志、月报和跟踪审计报告及其他资料整理归档后移交审计处。

组织接收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核并及时向审计处报送审计资料。

2.对送审资料不全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处要求其补充完整后再予接收并安排审计。

3.审计处在接收送审资料后,原则上不再接收补充资料。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1.按照工程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基建项目和维修工程实行主审负责制。

2.认真编制工程审计工作底稿,并对编制工程审计工作底稿负责。

3.审计实施后,要及时提交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并征求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的意见,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十日内将意见送交项目主审人员,十日内不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4.工程结算审计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主审人员审计,复审人员复核,审计处负责人审定。

5.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经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审计处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6.建设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依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审计处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

4

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委安排,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

1.根据党委安排,组建审计小组,明确审计组成员职责分工。

2. 编制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具体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估计重点、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安排)。

组织召开审计动员会,接收核对被审计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

1.召开被审计单位现任和原任领导审计动员会,在实施具体审计程序3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

2.依据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应提供的资料,验收被审计对象移交的相关审计资料(如被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承诺书及其他被审计单位和财务提供的审计资料)。

实施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对被审计单位实施问卷调查、访谈、查看凭证等审计程序,并将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2.审计组成员根据收集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研讨,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向被审计对象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审计报告


1.向被审计对象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2.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意见,审计组进一步核实情况,根据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必要修改。

3. 审计组向学校领导报告审计结果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负责审计整改、审计督查工作的跟踪管理

1.向被审计对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出审计整改通知、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2个月内提供审计整改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含整改支撑材料)。

3.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及时跟踪了解审计整改情况。

5

负责学校物资、服务采购审计监督

组织实施物资、服务采购审计工作

审计采购项目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列入采购计划及采购资金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市场考察、计划制定等环节。

对物资、服务及其他购销过程实施现场审计程序

对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进行审核,重点对采购方式的程序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

对物资、服务等购销活动使用绩效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情况开展后续审计,主要对包括合同履行及变更情况、物资验收保管使用情况、物资入账登记管理情况、审计建议执行及反馈等情况进行审查、评价。

6

负责学校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审计监督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选择待审计的业务层面活动,召开情况说明会。

1.根据学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召开情况说明会,下达内部控制审计通知书。

2.负责对内部控制审计流程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解释说明。

选择被审计单位典型业务活动,对各个风险点进行控制测试 。

1.选择被审计单位典型业务活动,综合运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穿行测试等方法,收集内控运行证据,审计证据适当、可靠。

2.将实施审计程序收集的资料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风险点及其控制缺陷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根据测试结果,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1.根据测试结果,汇总内控缺陷,编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体情况、审计结论的依据、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程序及其发现的缺陷情况、重大缺陷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2.报告经审计处处长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后,送交被审计单位。

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督促各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并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7

负责部门日常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员工考勤及其他办公运行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日常行政工作安排有序,管理规范,处理高效。

2.撰写文稿严谨规范,文件处理报送及时,部门公章使用严格。

3.严格考勤制度,月初按时报送上个月考勤情况统计表。

部门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审计信息化建设

1.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及时做好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2.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做好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1.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各种审计档案归档工作,并登陆档案管理平台,填写档案编号,移交档案室,获取档案移交清单。

2.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计部门档案的销毁监督工作。

3.审计档案借阅,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8

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我校开展的审计工作

配合纪委办、巡察办做好校内专项督查和校内巡查工作

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