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35

    项目监理处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经济风险,提高投资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项目监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2.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进行审核;

3.负责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4.负责对项目监理单位组织、协调、管理和考核工作;

5.负责对工程签证的审核;

6.负责督查监理对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的检查验收,督查监理对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7.负责督查监理和跟踪审计核定的月报表内容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8.参加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工作;

9.负责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